湘教通〔2014〕375 号
关于推荐遴选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培 养 对 象 的 通 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人字〔1998〕11号)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分别简称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今年,全省计划遴选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10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200人(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我厅下达的名额推荐。超计划推荐的不予受理。 为加强高校“两课”教师队伍建设,推荐名额为5人及以上的本科院校,应至少有一名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主要在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示范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及重点课程中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优先选拔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教学科研能力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教学、科研成绩突出,为国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对本学科或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并具有带领本学科、专业或者某一学科方向赶超国内领先水平的发展潜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主要在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示范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特别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专业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遴选程序 1.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校实际,初步确定选拔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学科、专业; 2.学校在广泛听取有关学科、专业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指定两名教授级同行专家进行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指定两名副教授级同行专家进行推荐,分别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及其推荐材料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关组织评审通过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差额遴选,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考察; 5.省教育厅审核并公布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学校推荐结果和我厅评选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各为3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学校为被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4.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5.《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为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信息化管理,今年起将采取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2/jsc/。上述材料第1项请各被推荐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填报,第2、3、4项请各被推荐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上传;第5项请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填报。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学校代码(如湘潭大学为10530),各被推荐人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登录管理系统提取后分发。 上述材料第1、2、3、4项按被推荐人分别依序装订成册后,与第5项一并上报(纸质材料各二份)。 各学校推荐申报材料,请于9月19日24:00时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纸质材料于9月22日12:00时前送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714室(长沙市教育街11号,邮编410005),联系人:段慧兰,联系电话:0731-84402932(兼传真)、13975155169。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选拔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增强透明度,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湖南省教育厅 附件
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